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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宣之治采取了哪些措施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明代经朱元璋和朱棣的经营,完成了对中国的统一,社会经济获得了大发展,并且击败了北方蒙古入侵势力,巩固了边疆地区,使明朝出现了一个小康局面。但是在繁荣兴盛的背后也隐伏着社会危机。

朱元璋的严刑峻法使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尖锐,而明朝所处的封建社会后期时代也使得封建社会固有的矛盾不断深化,阶级矛盾日趋紧张。

仁宣二帝为了解决洪永时期遗留下来的弊政,采取了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消除内乱、息兵养民、整顿吏治等一系列政治措施。

与民休息

由于仁宣时期正处四海威服,民心思定之时,明仁宗朱高炽即位后积极推行与民休息政策。他告谕户部说:“农者生民食衣之原,耕耘收获,不可失时。自今一切不急之役,有当用人力者,皆侯农隙,前代盖有不恤农事而以谣役妨耕作召乱亡者矣。不可不谨。”

明宣宗朱瞻基即位后同样延续了与民休息的政策。他曾说:“其盛也本于休养生息,其衰也必有土木兵戈。汉武承文、景之余,炀帝继隋文之后,开元之盛,遂有安史之乱,岂非恃富庶不知儆戒乎?汉武末年乃悔轮台,炀帝遂以亡国,玄宗卒至播迁,皆足为世大戒。”

宣宗了解关心民间疾苦,有一次朱瞻基外出返京,看到几个农民正在耕田。他亲自到田间同农民谈话,并接过农民手中的犁把推了三下。他感慨地对随从诸臣说道:“朕只推了三下犁,就觉得很累。老百姓一年到头劳作不休,那辛苦就更可想而知了!”

回京后,宣宗作《耕夫记》一文,给謇义、杨士奇等近臣看,其中说:“农之于田,春则耕,夏则耘,秋而熟则获,三者皆用勤也,有一弗勤,农弗成功,而寒馁及之,奈何敢怠?……冬然后执力役于县官,亦我之职,不敢怠也。”

主张节俭

仁宣二帝都提倡节俭,主张薄赋救灾。洪熙元年(1425年)四月,山东、淮安、徐州发生灾荒,仁宗立即命杨士奇起草诏书,酌免夏税及秋粮一半,并停罢官买的一切物料。

杨士奇认为应通过主管的户部和工部,仁宗说:“救民之穷,如救焚拯溺,惟恐不及。付之有司,将以国用不足,转至迟疑。”宣宗在位时也继续推行酌免田赋,赈济灾荒的政策。

在修建仁宗朱高炽的陵墓献陵时,朱瞻基遵照朱高炽的遗嘱,力主俭朴,注意节约,3个月就把陵墓的工程完成了。朱瞻基带了这个头,以后几代明朝皇帝的陵墓都修建得较为俭朴。直到明朝世宗朱厚熜在位时,才坏了这个规矩。

兴修水利

宣德时期进行的大规模的水利工程甚多,宣宗曾言:“凡水利当兴者,有司即举行,毋缓视。……慢者治以罪。”其间,修复泾阳洪渠堰、都江堰,修建济南运河、眉州新津通济堰,并疏浚了太湖入海水道,解除了苏松地区的水患。

军队屯田

宣德元年(1426年)二月,规定废除开荒田道税。二年正月,下诏申明屯田法,并令军队屯田。宣宗告谕户部及侍臣说:“海内无事,军士量留守备,余悉屯种,所收足以给衣食,则国家可省养兵之费。”

广开言路

除与民休养生息外,对待臣下,任宣二帝则广开言路,善于纳谏。仁宗曾对謇义、杨士奇等臣子说:“前世人主,或自尊大,恶闻直言,臣下相与阿附,以至于败。朕与卿等当用为戒。”宣宗即位后则进一步继承和发扬这一广开言路、纳谏的风尚。他对大臣说:“汉、唐诸君,文帝、太宗能纳谏,文帝几致刑措,太宗致贞观之治,亦皆受善之效。”

慎用刑律

轻刑措,也是仁宣之时的一个施政特点。仁宗对刑部和都察院说:“朕于刑法,未尝敢以喜怒增损,卿等鞫狱之际,亦当虚心听察,量其情实,有罪不可幸免,无罪不可滥刑。”又说:“若联一时过于疾恶,律外用籍没及凌迟之刑考,法司再三执奏,三奏不允,至于五奏、五奏不允,同三公及大臣执奏,必允乃已,永为定制。”在他统治的短暂时间里,还废除了一些严刑酷法,如不许“于法外用鞭背等刑,以伤人命,尤不许加入宫刑,绝人嗣续”,还规定“自今惟犯谋反大逆者,依律连坐,其余有止坐本身,毋一概处以连坐之法。”

宣宗即位后,不仅继续轻刑措,而且注意教化。他说:“百姓轻犯法,由于教化未行。”因而命令各级官吏宜申张教化,普及法律知识,以减少犯罪的行为。

严格用官

仁宣时期改革科举取士法,严格任用和考察官吏制度,严厉控制宦官,打击贪官污吏,使吏治清廉。在用人制度上,也改变了前朝偏重进士,排斥吏员的现象,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同时从仁宗始,设立巡抚制,以加强对地方官吏的督察。通过一系列打击整肃,贪赃行贿现象逐渐减少。

赵翼《廿七史劄记》称:“故为守令者,无不洁已爱民,耳公于清议。”

宣宗有几句名言,一句是“省事不如省官”。某巡抚要求在杭嘉湖地区增设一名专门管理粮政的布政使司官员。宣宗认为国家的赋税有常额,不能养冗官,驳回了他的要求。

还有一句是“安民为福”。因某工部尚书建议修建山西圆果寺的佛塔,好为国家求福,而朱瞻基认为百姓安定就是国家的福气,用不着借修佛塔来“求福”,故斥责了他。

正是由于明仁宗朱高炽、明宣宗朱瞻基的作风较为开明,才有了被史家赞扬的“仁宣之治”。

以上这些措施,为社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农业生产上,粮食产量继续增长。洪武年间平均每年税粮二千余万石,永、熙、宣年间平均每年税粮增至三千一百余万石。全国各地的仓储都极为充裕。“洪、永、熙、宣之际,百姓充实,府藏衍溢。”

官私手工业蒸蒸日上,采铁、造船、制瓷、织染、军器、火药的制作以及特种手工艺和土木建筑,在质量上均超过了前代水平,在数量上也成倍增长。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商品流通特别活跃。仁宣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达到明代的极盛水平。

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一代英主朱瞻基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三十八岁。

仁宣之治就此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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