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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06月18日:吉会铁路垫款合同签订
1918年6月18日,交通总长兼财政总长曹汝霖与日本兴业银行代表真川孝彦签订吉会铁路垫款合同。这次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年息7.5厘。合同共14款,规定:日本代中国发行同额中华民国政府5厘金币公债;本公债期限为40年,自公债发行之日起算,...
1918年6月18日,交通总长兼财政总长曹汝霖与日本兴业银行代表真川孝彦签订吉会铁路垫款合同。这次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年息7.5厘。合同共14款,规定:日本代中国发行同额中华民国政府5厘金币公债;本公债期限为40年,自公债发行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