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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的历史沿革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阿里地区是西藏自治区唯一的地区,公元前后称“羊同”,元朝称“纳里”,明朝称“俄力思”。位于中国西南边陲、西藏自治区西部、青藏高原北部(羌塘高原)。北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东临那曲市、东南依日喀则市,西南和西部与尼泊尔、印度、克什米尔为界。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全地区总面积337174.95平方千米,是西藏面积第二大的地级单位,仅次于那曲市。

阿里地区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被称为“世界屋脊之屋脊”、“世界第三极”、“生命之禁区”。境内主要山脉有喜马拉雅山脉、冈底斯山脉、喀喇昆仑山脉等,主要河流有狮泉河、象泉河、孔雀河等,主要湖泊有扎日南木错、班公湖、拉昂错等。主要旅游景点有古格王国遗址、托林寺、札达土林等。

历史沿革

“阿里”一词是藏语音译,意为“属地”、“领地”、“领土”等。直到9世纪初,这里仍称“象雄”。在汉文史籍中,不同朝代对其称呼各异。在藏文古籍中,吐蕃王朝赞普之后裔来到这块原属象雄十八部的政治区域后,这块上部区域名副其实地臣服于赞普后裔的统辖之内,故此,才有“阿里”的称谓。

阿里古为藏族地区早期的“十三小邦”之一,汉族史籍称为“羊同”。羊同经过逐步发展,在约公元4-5世纪建立了象雄王国,鼎盛时将地域划分为内中外三部,内象雄大体为今阿里地区所辖范围。

古格王朝在公元13世纪随西藏一起归属元朝(1206-1368),统属于元朝设立的“乌斯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元代称“纳里速古鲁孙”,阿里地区的具体事务则交由萨迦地方政权处理。

明朝(1368-)在管理西藏方面基本沿用元朝的旧制。明朝洪武皇帝在今克什米尔东北和藏西设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明代称“俄里思”,到了清代方称“阿里”。

清朝属国和硕特汗国时期由汗庭任命管理(甘丹颇章政府是其中的下级政府,而且只有部分管理权),后期是拉藏汗任命女婿康济鼐管理阿里区域,后来,在清中央政府的扶持下,阿里地区逐步归入西藏噶厦地方政府,后又设立宗(相当于县)和管理阿里地区的总管——“阿里基巧”。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堆里嘎本驻噶大克(即噶尔雅沙)。辖布达巴、日土、噶大克。

1954年设阿里总管,管辖仲巴洛强、普兰宗、札布让宗、达巴宗、日土宗、噶大克等宗溪。

1960年设阿里专区,专署驻噶尔昆沙。以噶尔宗设噶尔县(驻雅沙);以日土宗设日土县;以革吉设革吉县(驻那坡);以改则设改则县(驻隆仁,又称鲁玛仁波);以仲巴洛强溪设仲巴县(驻札东);以普兰宗设普兰县;以札布让与达巴2宗合并设札达县(驻托林)。辖7县。

1962年将仲巴县划归日喀则专区。辖6县。

1966年阿里专署由噶尔县迁驻噶尔县狮泉河。噶尔县由雅沙迁驻昆沙(因民主改革时在昆沙设噶尔新乡乡政府,故昆沙又称噶尔新村)。

1970年阿里专区改为阿里地区,地区驻噶尔县狮泉河。由改则县的路南4区设立措勤县(驻门董)。阿里地区辖噶尔(驻昆沙)、革吉(驻那坡)、札达(驻托林)、措勤(驻门董)、日土、改则(驻鲁玛仁波)、普兰等7县。

1979年3月7日复归西藏自治区领导。同年2月5日正式成立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1997年,地区行政公署驻狮泉河镇。辖噶尔、普兰、措勤、革吉、改则、扎达、日土7县。

文化

阿里地区文化艺术是古象雄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了许多以传说形式诠释大自然的神话。象雄文化被称为西藏的根基文化,古象雄文化的痕迹贯穿于西藏的方方面面。从生产到生活,从民俗到信仰,处处都有象雄文化的影子。比如祭山神、转山等宗教活动仪式,都源自象雄文化。

今天藏族人的习俗和生活方式,有许多也是象雄时代留传下来的,比如转神山、拜神湖、插风马旗、插五彩经幡、刻石头经文、放置玛尼堆、打卦、算命,都有本教遗俗的影子。藏文起源于象雄文,当年松赞干布派他的大臣吞米桑布扎创造藏文,最多只能叫象雄文字的改良。

7世纪,印度佛教传入阿里本土以后,出现了佛教传说故事和歌谣,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不同时期劳动人民的精神风貌和内心追求,具有鲜明的西藏西部风格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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