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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地法》的内容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宅地法,是美国政府于1862年颁布的土地法。同时也是在美国南北战争的第二年,由林肯总统签署的关于西部土地分配的法令。亦有译为“份地法”或“移居法”的。是在南北战争期间美国的重要法令之一。

法令规定:

从1863年1月1日起,凡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或符合入籍规定申请加入美国国籍的外国人,为了居住和耕种,免费或缴纳10美元登记费,即可领得不超过160英亩的西部国有土地作为份地。耕种5年后,或5年内在宅地上居住满半年并按每英亩1.25美元缴纳费用者,所领取的土地即归其所有。

背景

1862年5月,林肯签署了《宅地法》,规定每个美国公民只交纳10美元登记费,便能在西部得160英亩土地,连续耕种5年之后就成为这块土地的合法主人。

这一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了南方奴隶主夺取西部土地的可能性,同时也满足了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大大激发了农民奋勇参战的积极性。

美国独立后,联邦政府对西部土地实行国有化,并决定按地段分块出售,以增加政府的收入,偿还国债和满足土地投机者的要求。但出售土地单位面积大、价格高,西部移民无力购买,因而展开了长期争取无偿分配土地的斗争。

由于南部奴隶主的阻挠,直到内战前,无偿授予移民土地的法案均被参议院否决。南部奴隶主的政治代表退出国会后,林肯政府得以实现共和党提出的宅地纲领。

此后,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于1862年2月28日和5月6日先后通过了宅地法。5月20日,林肯颁布此项法令。

内容

《宅地法》规定:

凡一家之长或年满21岁、从未参加叛乱之合众国公民,在宣誓获得土地是为了垦殖目的并缴纳10美元费用后,均可登记领取总数不超过160英亩(1英亩=0.40公顷)作为份地,登记人在宅地上居住并耕种满5年,就可获得土地执照,从而成为该项宅地的所有者。

《宅地法》还规定一项折偿条款,即:

如果登记人提出优先购买的申请,可于6个月后,以每英亩1.25美元的价格购买之。这一条款后来被土地投机者所利用。

据统计,依据《宅地法》以及其补充法令,联邦政府到1950年,有2.5亿英亩土地授予移民。

意义

《宅地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西部垦殖农民的土地要求,确立了小农土地所有制,从而为美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它的实施也鼓舞了西部农民反对南部奴隶主的斗争,遏制了奴隶制种植园向西扩展。

而《宅地法》影响最深的是促进了西部的开发。

从1862年至1900年,至少有六十万个家庭从中得到好处。而且数以计千的美籍非裔从南方迁到堪萨斯州,他们被称为exodusters(意为逃离的人们)。

在南北战争中,西部农民为联邦军队输送了半数以上的士兵,并提供了充足的粮食,对北方取得战争的胜利起了重要的作用。

亚伯拉罕·林肯

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年2月12日-1865年4月15日),美国政治家、战略家、第16任总统。林肯是首位共和党籍总统,在任期间主导废除了美国黑人奴隶制。

1834年8月,林肯作为辉格党人当选为伊利诺伊州议员。1856年,林肯退出辉格党,参加新成立的共和党。1860年11月,林肯当选美国总统。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后,林肯签署了《宅地法》、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为北方获得南北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1864年11月8日,林肯再次当选为美国总统。1865年4月14日,林肯被约翰·布斯暗杀,次日上午与世长辞,年仅56岁,是第一位遭遇刺杀的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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