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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集》一案的缘由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南山集》案发生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此案件又称为戴名世狱。戴名世,子田有,号褐夫,安徽桐城人。在清军入关后,明朝参与力量曾转入西南地区继续抵抗,因而称为南明,时戴名世在编纂明史,所以经常在各地搜集明朝史料,但由于清已代明,且文字狱盛行,所以清朝一些史官在修撰明史时经常会有意无意的忽略一些史事,尤其是南明的史料。

戴名世究为何故被赵申乔参劾,二人是否真如赵申乔在奏疏中所特意声明的“素无嫌怨”?《南山集》一案是否罚不当罪,又何故牵连人数如此之广?历来说法纷陈。清末民国初人周贞亮在无名氏《记桐城方戴两家书案》辩证后所附“识语”说,戴名世会试时名列第一,殿试却屈居第二,仅为“榜眼”,而状元赵熊诏就是赵申乔之子;且戴名世在士林中素享盛名,赵熊诏则才名不显,当时不少人传言赵因贿赂而为状元,赵申乔故先发制人,罗织罪名置戴于死地,以断他人追究之想、塞他人议论之口云云。这一传闻听来虽不为无理,但真凭实据却难以稽考。

戴名世与明末清初时的一批遗民毕竟是不同的,他是清王朝科举进士,他早年与清廷不合作的态度到了后期已发生明显转变。他于桐城南山砚庄“隐而复出”,就是他改变态度与清廷合作的突出标志,他已经开始积极为清政府服务了。

《南山集》一案,究其原委,只是因为戴名世《与余生书》中叙弘光帝南京一段,并于文中书“永历”年号等;至于《孑遗录》,虽然记述了明季桐城被兵乱始末,有弘光年号,但也并无特别直接触犯清廷权威的言论。对于南明年号问题,乾隆四年曾修明史,特别到了嘉庆朝,皇帝特谕:甲申以后存福王年号,丙戍以后存唐王年号,戊子以后存桂王年号。这实际上已经不存在因写南明年号而获罪的问题了。

《南山集》案之所以处置如此酷烈,株连如此广泛,还是由当时清王朝的政治大气候所决定的,也就前文所说的清廷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钳制的需要。中国历史上许多王朝在创建不久,几乎都要紧系文网,对文人进行弹压与恐吓,这似乎已成惯例,而清代尤甚。《南山集》案发时,明清之际的一批遗民如顾炎武、黄宗羲、冒辟疆等人虽已故去,但他们提倡“反清复明”、讲究“夷夏之别”的影响仍然存在,其弟子布于天下。

清廷兴“庄史《明史》案”、“《南山集》案”,无非是借此起到敲山震虎、杀一儆百之作用。由于清政府抓住此事大作文章,《南山集》案就由单纯的年号、明史事而渲染成了旨在谋反的叛逆之举,戴名世也因此被推进了万劫不复的绝境,连清廷重臣大学士李光地亲自出面,“欲疏救于万死一生之地”,也“卒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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