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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6月9日:《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或《越南条款》,又称《李巴条约》及《中法新约》。是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中法战争的不平等条约。

该条约于1885年(光绪十一年)6月9日由清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法国公使巴德诺(Jules Patenotre,1845—1925)在天津签订。为中法订立的即黄埔条约以后的条约,共十款。

主要内容

(1)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允许对越南订立条约。

(2)堪定中越边界,并在边界保胜以上和谅山以北指定两处为通商地点,允许法国商人在此居住并设领事;

(3)降低中国云南、广西同越南边界的进出口税率;

(4)日后中国修筑铁路应向法国商办;

(5)法军退出台湾、澎湖。

影响

条约签订后,法国侵略势力通过越南开始伸入云南和广西。

中国同意法国与越南之间“所有已定与未定各条约”一概不加过问,亦即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法国约明“应保全助护”中国与越南毗连的边界,中国约明“将所驻北圻各防营即行调回边界;中国同意中越边界开放通商,并约明将来与法国议定有关的商约税则时,应使之“于法国商务极为有利”;本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双方派代表会议详细条款。为法兰西国在南海以西的土地进行殖民统治,建立法属支那部的行动提供了便利。

6月17日,福禄诺交给李鸿章一份节略,通告法国已派巴德诺为全权公使来华会议详细条款,并单方面规定在越南北部全境向中国军队原驻地分期“接防”的日期。李鸿章没有肯定同意这个规定,又没有明确反对,亦未上报清朝中央政府。

一些传统观点认为这是中国军队在战场上取得重大胜利之后,签订的一个地地道道的丧权辱国条约,是世界外交史上空前绝后的奇闻。左宗棠领衔反对,说“对中国而言,十个法国将军,也比不上一个李鸿章坏事”,还说:“李鸿章误尽苍生,将落个千古骂名”。全国的清流们舆论哗然,群情激愤,弄得李鸿章狼狈不堪,有说法称之后李鸿章恼怒之余决定拿左宗棠的下属开刀,杀鸡给猴看。指使亲信潘鼎新、刘铭传等陷害“恪靖定边军”首领王德榜、台湾兵备道刘敖,将他们充军流放。

中法战争

中法战争又作清法战争(法文:Guerre franco-chinoise),是1883年12月至1885年4月(光绪九年十一月至十一年二月),由于法国侵略中国和越南而引起的一次战争。第一阶段战场在越南北部;第二阶段扩大到中国东南沿海。

战争过程中,法海陆两军虽于多数战役占上风,但均无法取得底定全局的战略性大胜:法国远东舰队虽于海战赢得全胜,并一度攻占基隆,却因沪尾(今台北县淡水镇)一役受挫及疫病流行,无法达成拿下台湾岛的战略目的;而清军虽于初期陆海皆遭惨败,导致由恭亲王奕䜣领班的军机处被全面撤换(甲申易枢),但后期台湾及杭州湾防卫成功,且有冯子材统率各部于镇南关之役给法国陆军带来较重伤亡,法军统帅尼格里也身受重伤,战争的失败直接导致法国总理茹费里等内阁集体垮台。

中法越南战争巅峰期间,日本在朝鲜扶持的亲日派(开化党)趁机勾结日军挟持朝鲜国王暗杀诸位朝鲜亲华大臣发动甲申政变,被清军击败。

以此为契机,两国重启和谈,结果订定《中法新约》,清方承认法国对法属印度支那诸殖民地的宗主权,两国重开贸易。受此战的影响,清廷于台湾设省,以刘铭传为巡抚大力推展现代化防务及新政,并积极筹建北洋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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