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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月17日:吴宓逝世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1978年1月17日,吴宓在老家病逝,终年84岁。吴宓(1894年8月20日—1978年1月17日),字雨僧、玉衡,笔名余生,陕西省泾阳县人,中国现代著名西洋文学家、国学大师、诗人。清华大学国学院创办人之一,被称为中国比较文学之父。吴宓与陈寅恪、汤用彤并称“哈佛三杰”。著作有《吴宓诗集》《文学与人生》《吴宓日记》等。

还我五块钱

某次,中文系一位教师借了吴宓五块钱,说好一周内归还。可一周过去了,此人并没有还钱,吴宓走到他家里,向其讨还了欠款。那位教师很愤怒,在外面说吴宓小气。吴宓向别人解释说:“我不是为了五元钱,我是在帮助他提高道德修养。”

有人也许不相信吴宓的解释,认为他把钱看得很重,而把友情看得太轻,那么,请您耐心一点,再看下面两个故事:

吴宓有个习惯,每月发工资那天都要上邮局汇钱,收款者中有他的亲友,也有他的学生,有时不够,还向邻居借钱。某学生考取美国留学,但家里没有那么多钱,吴宓一次就给了他三百大洋,使这个学生如愿以偿。吴宓再三声明:这笔钱是送给他的,不用偿还。

“文革”后期,西南师范学院一位女教师看到吴宓孤苦伶仃,顿生同情,给他织了一双毛线袜子。吴宓回报那位女教师100元钱。在那个时代,这是一笔巨款,可以买许多贵重的东西。旁人觉得吴宓给得太多了。吴宓回答:“多乎哉?不多也。我是把袜子的成本费、劳务费,还有无价的感情都算在里面了,我给她的不算多。”

“红学”研究

吴宓还是一位很有建树的红学大师。早年潜心研究《红楼梦》,留美期间,即在《民心周报》发表了《(红楼梦)新谈》,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最早评论《红楼梦》的论文。1944年曾赴四川乐山的武汉大学、贵州遵义的浙江大学作《红楼梦》学术报告,轰动一时。

次年,成都的《流星》《成都周刊》等刊物相继发表了他的《(红楼梦)之文学价值》《(红楼梦)之人物典型》《(红楼梦)之教训》《贾宝玉之性格》《王熙凤之性格》及《论紫鹃》等多篇红学论文。1947年回陕省亲时,应邀在西北大学客席讲授红学。1963年,曾帮助重庆市川剧二团编导川剧《晴雯传》。他对《红楼梦》研究,造诣精深,享誉中外,是最早将《红楼梦》推介到国外的权威学者之一。

在国内红学界,他与胡适、蔡元培、俞平伯、景梅九、周汝昌等红学专家齐名。在红学研究方面,吴宓先生著述颇丰,曾用中、英文发表过《红楼梦新谈》《石头记评赞》《红楼梦之文学价值》《红楼梦与世界文学》《红楼梦之人物典型》等极有见地的文学论著,对推动我国和国际红学的发展研究起了巨大的作用。

教书育人

吴宓终生从教,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在近半个世纪的教学生涯中,曾经培养出大批学有所成的知名文学家、语言学家、哲学家以及外国文学的研究和翻译人才。

当代著名学者钱钟书、曹禺、李健吾、赵瑞蕻、张骏祥、季羡林、李赋宁、田德望、张君川、王岷源、刘盼遂、高亨、赵萝蕤、谢国桢、徐中舒、姜亮夫、姚名达、王力、吕叔湘、向达、浦江清、贺麟、沈有鼎(以上为清华大学时期)及王佐良、周钰良、杨周翰、许国璋、赵瑞、王般、李鲸石、许渊冲、查良铮、何兆武、袁可嘉、金堤、杜运夑、李廷先(以上为西南联大时期)等人,都出自他的门下或受到他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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