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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十连跳”事件发生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3

2010年5月21日 (农历四月初八),富士康“十连跳”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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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证实,2010年5月21日清晨富士康一名员工坠楼身亡,这是今年以来富士康科技集团第十个坠楼的员工,这些坠楼者8死2伤。自称“二肥罗”的深圳市民21日上午致电新华社记者称,5月21日清晨5时许,富士康21岁的男性员工坠楼,于5时50分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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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跳楼情况

5月21日 富士康一名年仅21岁的男性员工南钢从F4栋楼跳下身亡。

5月14日富士康梁姓员工从富士康福华宿舍7楼楼顶坠楼,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5月11日龙华富士康厂区外某出租屋,富士康离职女员工跳楼。

5月6日龙华厂区男工卢新从阳台纵身跳下身亡24岁。

4月7日观澜樟阁村,富士康男员工身亡,22岁。

4月7日 观澜厂区外宿舍,宁姓女员工坠楼身亡,18岁。

4月6日观澜C8栋宿舍饶姓女工坠楼,仍在医院治疗,18岁。

3月29日龙华厂区,一男性员工从宿舍楼上坠下,当场死亡,23岁。

3月17日富士康龙华园区,新进女员工从3楼宿舍跳下,跌落在一楼受伤。

1月23日凌晨4时许,富士康19岁员工马向前死亡。警方调查,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

2009年8月20日富士康23岁员工郑鑫崧在游泳池溺水身亡。

2009年7月15日富士康25岁员工孙丹勇跳楼自杀。

2008年3月16日富士康烟台工业园28岁员工李某猝死在出租屋内。

2007年9月1日富士康员工21岁的刘兵辞工两小时后突然死亡。

2007年6月18日富士康一名侯姓女工在厕所上吊自杀。


富士康十连跳事件评论

富士康是全球著名的代工厂,名列世界企业500强。但众所周知,这个企业的公众知名度,却是建立在“血汗工厂”的恶名之上的。有媒体调查后称,在工作强度、加班时间、薪酬福利方面,富士康都不是最恶劣的,故而“远称不上‘血汗工厂’”。

但我以为仅凭现实中尚有更黑心的企业存在,就如此断言,未免轻率。去年,富士康因一款代工手机样品遗失,导致员工孙丹勇自杀事件,该企业巧言令色自辩的结果,只是加深了人们对其冷血和人性匮乏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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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看着今年10位坠楼员工的名单(2010年5月21日凌晨第十例),年龄最小的才18岁,最大的不过24岁,悲愤之余,只会觉得富士康更像一个集中营,也许,“死亡工厂”的名头比“血汗工厂”,用在富士康身上更为贴切。自杀复杂的社会现象,从来不是因单一的因素导致。

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认为: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现象。富士康媒体发言人在回应外界时,竭力为这个将42万个生命聚集在3平方公里范围内为其牟利的企业开脱,力图将死亡的主要责任归咎于死者自己和社会,对工人工作和生存状况闪烁其词,言行十分可鄙。而尤其让人感到恶心的是,一些所谓的心理专家,居然拿整个社会的自杀率比富士康更高来为这家私人企业开脱。

为攫取利润,不肯正视和改善工人的工作和生存状况,而是请一些五迷三道的“佛法大师”和“心理专家”作秀,声称尊重习俗“改运”、“减压”,运用科学进行“心理干预”,在我看来更像惺惺作态的表演,根本上是在回避和掩盖实质问题,纯属舍本逐末的伎俩。殊不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岂是这些三脚猫招数可以化解的?而以保护工人权益为己任的工会,在这接二连三的死亡事件中,声音低微,任由肇事企业手舞足蹈地高调作秀而不加斥责,尤其让人感到悲哀和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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