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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宾派的恐怖政策有哪些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大革命的形势决定了恐怖政策的必然实施。恐怖政策的实施是由当时的社会环境和革命形势决定的。“它必须同时攻击一切现存权力,摧毁一切公认的势力,除去各种传统,更新风俗习惯”雅各宾派执政前后的政治、经济、军事形势使它不得不采取“恐怖”的政策来继续这场革命。

恐怖政策的全面实施:政治恐怖、经济恐怖和宗教恐怖。要实行恐怖统治,必须强化专政机构。雅各宾派控制的国民公会首先改组和加强了救国委员会,接着改组和加强了国内保安机关——治安委员会,又对原来的革命法庭进行了整顿,加强案件的审理,继之建立起一支由6000名步兵和1200名炮兵组成的“革命军”。与此同时,地方专政机构也建立起来,它由国民公会特派员和地方议会、地方革命委员会的成员组成。

首先是政治上的恐怖。以嫌疑犯法令和救国委员会集权体制为特征,包括改组革命法庭、在巴黎和各地设立断头台、由革命委员会决定嫌疑犯身份、中央特派员在各地方和军队中拥有一切大权、无套裤汉在政治生活中地位十分显赫、各革命团体对敌斗争的加强等等,是政治恐怖的主要内容。

作为其代表的是1794年6月10日的牧月法令。根据该法令,取消了预审制和辩护人,惩罚办法一律定为死刑,在审判中如缺乏物证,可以按“意识上的根据”和内心观念去进行推断和判决。牧月法令的实施使恐怖严重扩大化了。据统计,在整个恐怖时期,大约有30万到50万人被当做嫌疑犯关入监。

其次是经济上的恐怖。为了保证战争的胜利,克服严重的粮荒和经济的危机,国民公会制定了一系列对付投机取巧的供应商、必需品囤积商、窝藏粮食者的法令和措施。例如1793年7月26日通过的严禁囤积居奇的法令规定:“凡是囤积商品或日用必需品,损坏商品质量,将其隐藏起来而不予出售者……均以刑事罪论处。凡违反该项法令者,除没收其商品外,并处以死刑。”

9月29日的全面限价法令几乎全部接受了忿激派的主张,它宣布对40种生活必需品实行最高限价,规定凡违犯法令者以嫌疑犯论处,情节严重的处10年徒刑。同时规定此法令实行一年。这是大革命中的第二次限价,是恐怖年代中的代表性经济立法。

再次是宗教上的恐怖。雅各宾派不顾法国绝大多数人世代信仰天主教的事实,企图人为地消灭基督教,出现了违反人权原则、破坏信仰自由的“非基督教化”运动。1793年10月5日国民公会废除了基督教历,实行共和历。

11月10日,根据肖梅特的建议,将巴黎圣母院改为“理性庙”,信仰“理性教”。由于巴黎公社的推动,宗教恐怖运动很快遍及全国,一个月内全国旧教堂被封闭或改为“理性庙”的就有2463个之多,一批教士被逮捕,有些被处死。这就是埃德蒙·柏克所说的“基于设定的无神论”。

这些经济的恐怖加上政治恐怖和宗教上的恐怖,“使资本主义社会的真正主人——资产阶级,即这场大革命的发动者和领导者阶级,无法容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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